河北省已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省防指要求各地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8月3日16时30分,河北省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8月3日傍晚至4日夜间,张家口南部、承德南部、唐山西部和南部、保定、雄安新区、廊坊、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渤海海域将出现大到暴雨(40至80毫米),其中保定、雄安新区、廊坊南部、石家庄、沧州、衡水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20至180毫米),个别地点可达250毫米以上。降雨期间可能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和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需注意防范次生灾害。
根据《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于8月3日18时将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研判,及时启动或升级暴雨应急响应,并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同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3日19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省防指强调,各级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应对措施,做好水库、尾矿库、塘坝及行洪河道的安全巡查与防护工作,严格在建工地安全管理,并落实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8月3日13时30分,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8月3日至4日,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易县、曲阳县)、张家口市(蔚县、涿鹿县)、承德市(滦平县、兴隆县)、石家庄市(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井陉县)等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需加强防范。
8月3日17时,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8月3日20时至4日20时,保定市(阜平县)、石家庄市(平山县、井陉县、灵寿县)等地的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保定市(唐县、涞源县)、石家庄市(鹿泉区、井陉矿区、赞皇县)、邢台市(临城县、内丘县)等地的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需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和地质灾害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