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在林业改革领域取得显著进展,特别是在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与融资机制方面开创了多项创新举措。

截至目前,江西省已有85个县(市、区)完成了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累计颁发收益权证1926本,涉及林地面积达58.95万亩。这一改革成果源于2024年6月以来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过程中,江西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和林权收储担保机制,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转化开辟了新路径。通过这些创新措施,有效推动了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实现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授信总额35.53亿元,实际发放贷款10.71亿元。

以德安县枝祥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在获得九江市首批颁发的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后,其经营内容、周期和面积均得到官方确认。凭借这一证件,合作社成功从银行获得200万元授信支持,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了生产规模扩大,预计年总产值将突破1500万元。

德安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传统林业模式下,由于林地资源难以作为抵押物,且中药材种植等新业态缺乏有效的融资途径,导致中小林业经营主体面临较大融资障碍。随着林业发展模式从单一的木材供应向多元化生态效益转变,我省及时推出林业收益权证制度,将林业新业态的预期收益权赋予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等多种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功能。

针对林权碎片化问题,江西省积极推动集体林业大县(市、区)成立企业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这些机构通过整合散户不愿经营或难以经营的林地资源,为社会资本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林业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并为中小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抵质押贷款担保服务。

分宜县钤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林权收储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银行在发放林业贷款时的顾虑。当贷款出现不良情况时,林权收储机构可代偿银行本息,这一机制显著提升了银行放贷意愿和授信额度。

目前,江西省已有66个县(市、区)设立林权收储机构,累计收储林地面积144.29万亩,落实代偿收储担保贷款10.67亿元。这些创新举措不仅盘活了林业资源,也为全省生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