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8月3日相关部门联合推出《若干措施》,提出25项具体实施意见。该政策旨在引导民营企业在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其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充电网络、智能微电网等项目投资。同时支持企业控股或参股增量配电网试点建设,进一步拓展民企发展空间。
在燃气领域,《措施》提出允许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形式参与非干线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此外,在油气供应保障方面也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
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山西省将风光基地和年度风光项目采用竞争性配置方式向民间资本开放,并要求相关国有企业预留不低于10%的项目股权用于吸引民间资本参股。这一举措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值得关注的是,民营企业还可参与到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等国家级大型风光基地的设备供应和投资建设中来,在国家能源战略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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