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重点审议了《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
科学技术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农业现代化进程、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升级协作以及生态保护等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和甘肃省"强科技"行动的深入推进,现行条例已无法完全满足当前发展的需求。
此次修订工作重点增加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监督管理"三个章节,并取消了原有的"法律责任"章节。修订后的《条例(修订草案)》共包含十章六十一条。
在内容设置上,修订草案紧扣甘肃省"强科技"行动的总体部署,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强化:一是新增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创新体系;二是细化了对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措施,并特别增加了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政策;三是突出产业特色,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修订草案还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上位法的衔接,删除了我省原有条例中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相关条款。通过这些调整,使新条例在结构布局、内容设置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