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新能源电价竞拍细则 将于今年8月首次实施
新商网
商臣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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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公布。此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已联合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这一细则的出台,为省内新能源项目投资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也为其他省份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根据《实施细则》,今年将启动首次竞价工作,而自2026年起,原则上每年10月组织开展下一年度的竞价工作。这一安排旨在确保新能源项目的有序建设和平稳运行。
细则明确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需通过价格竞争机制确定上网电价水平。在竞价过程中,企业将受到申报充足率下限和竞价上下限的指导,以充分进行市场竞争。最终入选项目将按照申报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并原则上按最高报价确定机制电价。
细则还对竞价申报主体作出具体规定:已投产及计划于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限定在202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均可参与。同时明确,全容量并网时间以项目首次并网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6月1日及以后投产风电、光伏项目的核准、并网、上网等前置条件。
在竞价电量规模方面,细则采取动态调整原则,具体规模将在年度竞价通知中明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将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若当年完成度超出责任权重,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减少;若未完成,则适当增加。
关于竞价上下限设置,上限依据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确定,现阶段下限则参考先进电站造价水平折算度电成本合理设定。后期将适时取消下限设置,以预留技术迭代和成本下降空间。
在竞价机制方面,细则明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所有同类型竞价项目按申报电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的报价作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
此外,《实施细则》还强化了主体责任要求。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申报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并限制其最高层级控股公司在山东参与未来三年内竞价资格。同时要求竞价组织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不得违规获取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信息。
这些举措体现了山东省在推进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方面的系统性和创新性,为省内乃至全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样本。
责任编辑:宫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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