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市场计量结算规范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976号),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结算体系,本规定自今年10月起正式施行。
文件明确指出,电力市场计量是指为满足结算需求,对各市场主体的电能量、功率等数据进行测量、记录并提供相关数据的过程。此次新规将适用于包括虚拟电厂(聚合商)、新型储能等在内的各类新兴市场主体,并要求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以独立市场主体为单元开展结算工作。
在结算方式方面,新规明确:
1. 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的地区按自然月进行结算;
2. 开展多日交易的地区按照最小交易周期量价清分后,再进行自然月结算;
3. 实行电力现货连续运行的区域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模式,即每日对交易结果进行清算,并在月末汇总形成最终结算结果。
此外,新规特别强调要避免设置不平衡资金池,要求各结算项目必须独立记录、分类明确并单独列支。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提高结算透明度,确保市场公平运行。
该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清晰的结算标准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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