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优化调整。此举旨在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市场健康发展。

自2020年8月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以来,依据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结果,已累计评定失信企业735家。其中,"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严重"失信企业40家、"中等"失信企业76家、"一般"失信企业612家。

该制度实施以来,在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带金销售行为方面成效显著,有效营造了公平规范的医药采购环境。

此次制度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将审计报告等材料纳入信用评价依据;二是调整失信等级设置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并相应提高评价标准;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对涉及向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行贿或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一律列为"特别严重失信"。同时明确,对"特别严重失信"企业将暂停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资格;四是取消慈善公益捐赠作为信用修复方式,引导企业通过降价等方式主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