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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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臣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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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改写后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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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收回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司名称:**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5年6月18日
为了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昆山开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元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元诚”)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南侧、蓬溪中路西侧地块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资产进行收回并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 人民币11,787.6820万元
**交易性质:**
- 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收回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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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背景与基本情况**
1. **资产范围:**
昆山元诚位于昆山开发区大通路南侧、蓬溪中路西侧的土地(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土地面积39,09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877.65平方米)及其附属物、设备设施等。
2. **资产价值:**
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776.19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65.14万元。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显示,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5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905.53万元。
3. **补偿金额确定:**
经协商,昆山元诚可获得包括资产补偿、搬迁费、搬迁奖励及退地奖励在内的总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1,787.6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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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主要内容**
1. **交付时间与条件:**
-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昆山元诚应将上述不动产资产实际交付给昆山开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并办理移交手续。
- 在交付前,昆山元诚需结清所有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并将遗留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
2. **补偿款支付:**
-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补偿款人民币5,800万元;
- 房屋启动拆除前或2025年8月31日前(以先到者为准),支付第二笔补偿款人民币4,700万元;
- 不动产资产产权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或2025年12月10日前(以先到者为准),支付剩余补偿款人民币1,287.6820万元。
3. **违约责任:**
- 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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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的影响**
1. **资产盘活与资金回笼:**
本次资产收回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2. **财务影响:**
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税前利润人民币约4,8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3. **子公司生产经营:**
昆山元诚已搬迁至公司其他厂区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资产收回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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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安排**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探讨其他存量土地资源的盘活方案,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财务健康状况。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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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针对原文内容的改写版本,保持了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格式进行了统一和优化。
责任编辑:宫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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