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部分股份被限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是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的主要股东,但并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限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北京东嘉持有本公司股份215,79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6%。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为147,231,778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68.2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

一、本次股份被限制情况

2025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主要股东北京东嘉的通知函,得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147,231,778股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涉及案件编号为(2025)京02执2850号,相关债权金额为613,379,970元。

二、累计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北京东嘉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被冻结的股份中,已质押的部分为125,0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7.97%,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未质押的部分为22,141,778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26%,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北京东嘉作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其部分股份被限制不会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干扰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