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18023
- 债券简称:豪24转债
- 赎回条件触发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5个交易日超过转股价的130%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未来安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3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件亦不行使赎回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917号文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公开发行了6,000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简称为"豪24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23"。
二、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超过"豪24转债"当前转股价(6.33元)的130%(即8.23元),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 当前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继续持有可转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 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的稳定;
因此,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再次触发赎回条件,仍将不行使赎回权。
自2025年8月22日后,公司将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需要,重新评估是否行使可转债的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交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均不存在交易"豪24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豪24转债"的通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主体的交易行为,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