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理财需求,我司决定自特定时点起,开展旗下部分基金不同类型份额间的转换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产品范围
■
二、基本规则
1. 基金份额类型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只基金的其他类别基金份额的操作。
2. 转出申请需符合该基金规定的最低转换份额要求。
3. 转入后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具体赎回费用依据转入确认日至实际赎回或转出日期间的持有期限确定。
4. 转换操作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 办理转换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需处于可申购状态。已被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用于转换。
6.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50%,具体比例限制请参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 本业务与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8. 其他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服务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留意相关资讯。
9. 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可能导致业务开展时间不一致。办理转换需在同时代理该基金多种类份额的同一销售渠道进行。
三、费用计算方式
1. 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当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份额时,需支付两者的费率差额;若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较高,则无需支付补差费用。
2. 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用=转出份额×当日转出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当日转出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max[转入申购费-转出申购费, 0]
转换总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总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净值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项服务的开放时间为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段,遇特殊情况除外。投资者可于基金开放期内,在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该项业务。
我司若暂停此项服务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公司官网或客服热线获取最新信息。
特别提示: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特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