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部门联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福建省近期发布了《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

据悉,参与试点的企业共有11家,涵盖了出行服务、即时配送以及同城货运等多个行业领域。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福建各地人社部门将加强部门间协作机制,负责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审核支付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方案明确要求依法依规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职业伤害保障的经办服务,并建立人社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协同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将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待遇核定发放等三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服务事项办理,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