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电")、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银厦"),非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其中为天通精电提供10,000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实际发生;为天通银厦提供15,000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安排。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通精电在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3日。
同时,公司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银厦")于2024年8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万元,实际已使用5,000万元。公司近期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通银厦在该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7年8月29日。
(二)本次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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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可在授权范围内调剂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且在授权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8443979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号
法定代表人:金雪晓
注册资本:22,728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与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与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与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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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2. 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10039505213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图南街
法定代表人:郭跃波
注册资本:8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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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海宁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债务人: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
1.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
2. 担保期限: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3日。
3. 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且每笔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债务人: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
1.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
2. 担保期限: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7年8月29日。
3. 债权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且每笔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6%。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