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6月17日

一、基本信息披露

二、日常申购、赎回及投资服务时间安排

自2025年6月24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将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交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段,若遇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放相关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或监管要求调整开放时间,并提前通过规定渠道公告。

三、日常申购规则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渠道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各销售机构规定。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任何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模式

A类基金份额适用递减费率。针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采用区别于其他投资者的费率结构。

具体费率如下:

■(养老金客户)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服务等。

3.2.2 后端收费模式

目前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方式。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四、日常赎回规则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各类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亦为1份。因赎回或转换导致账户剩余份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用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不同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时间少于30日的投资者,全部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时间在30日至不足3个月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时间满3个月但不足6个月的,50%计入基金财产。

五、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部分计入转出基金资产。

2. 申购补差费:根据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计算,详细规则请参考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六、定期定额投资

1. 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公告。

2.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并提前公告。

七、销售渠道信息

7.1 直销渠道

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电话:4009200808

网址:www.dfham.com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及微信服务号等电子平台。

7.2 代销渠道

具体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考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增加新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净值披露安排

自2025年6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次日通过规定渠道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累计净值。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后的次日,将披露相应时点的净值信息。

九、重要提示

1. 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保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费率优惠活动的权利。

3. 投资者应关注适当性管理要求,提前进行风险测评,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通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