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号)。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20%。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信通电子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合计780.0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20%。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战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380.6333万股,约占发行总量的9.76%;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399.3667万股,约占发行总量的10.24%。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72.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48.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40%)。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的40%,即1,248.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24.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96.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8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37402601%,有效申购倍数为4,212.25377倍。
网下获配投资者需在2025年6月24日(T+2日)16:00前按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时缴款的配售对象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若资金不足,则该配售对象所有获配股份无效。
网上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10%(向上取整计算)股份需锁定一年。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限售期为自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本次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6月2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5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5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进行了网下申购。最终初步配售结果将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确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